导弹驱逐舰
导弹驱逐舰
雾季航行安全指南:船员必知的生存法则
时间: 2025-02-14 | 发布人:导弹驱逐舰

  在浓雾笼罩的海域,能够见度的不良状况对于船员的安全航行构成了极大的挑战。能见度不良,通常是指在雾霾、降雪、暴风雨、沙暴等气象条件下,视距大幅减弱,给船员的瞭望带来了显著困难。在这样的环境中,事故如船只碰撞的风险飞速增加,尤其在黄浦江这条航道,冬季浓雾高发,航行安全问题显得很突出。那么,船员们该如何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保障航行安全呢?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法规来深入探讨。

  当大雾来临,能见度显著下降,船舶驾驶员将难以清晰辨别周围的船只及其动态,航标和岸边的参照物也会逐渐消失,这对于航道狭窄、通航条件复杂的黄浦江而言,造成的影响更加显著。在这种情况下,船舶往往依赖自动识别系统(AIS)、雷达及其他电子导航辅助工具来做定位与避碰。尽管这些技术方法可以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提升安全性,但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也有一定的可能出现误判和局限性,从而增加事故风险。

  此外,恶劣的气象环境还会导致船员的心理上的压力加剧,焦虑情绪增加。这种情绪波动会影響到其对周围环境的判断能力,也会增加航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全体船员在霧季航行期间需互相照应,保持镇静,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在航行期间,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是每位船员的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船长需在船舶开航前彻底检查船员的适任性、船舶的适航性、货物的适载情况,还需要充分了解气象和海况信息,确保在航行中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避免冒险开航。

  再者,《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精确指出,当黄浦江的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船舶应当降低航速;而当能见距离小于500米时,政策上禁止除了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和垃圾运输船舶以外的任何船舶航行;一旦能见距离降至100米以下,则所有船舶均禁止航行。

  当浓雾来临时,船舶应立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开启航行灯、雾灯及雾号是基本要求,驾驶员应向船长报告情况并前往驾驶台。与此同时,打开驾驶台的门窗,仔细听取其他船只发出的声号,以识别它们的动态。使用VHF定期播报船舶的实时位置信息、船速、航向以及当前能见度,保持与其他船舶的沟通与协调,以避免碰撞。

  在能见度下降的情况下,船舶应尽快将能见度情况报告给当地海事部门。应对海事指挥的安排,遵守其发出的指令。在不能够确保安全航行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安全水域抛锚;如当前未在航行阶段,应耐心等待能见度改善,并持续关注当地的安全信息播报。

  在浓雾中,锚泊船舶需加强锚泊值班,确保主机随时可用。值班员需实时观察周边的船舶动态,并通过VHF等设备及时与其他船舶做沟通。一时的麻痹和疏忽有几率会使不可挽回的事故,因此维持高度警惕是很重要的。

  冬季雾霾天气下的船舶航行,存在诸多不确定的风险,因此广大船员应重视气象及预警信息,按时进行检查和维护航行设备。遵循水上交通安全规定,增强值班意识,保持警觉,确保准确瞭望和谨慎驾驶。在紧急状况下,请及时拨打求救热线”。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与遵守法律和法规,船员们可以大大降低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环境下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在此,呼吁广大船员一起努力,为创建安全、和谐的海上交通环境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各位船员朋友,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一议题,积极实施这些安全知识,确保航行安全,保护每一位船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关注官方微信


沪ICP备09056669号-3